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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5 21: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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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动态
尊敬的投资者:
接郑商函【2021】857号通知,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动力煤期货部分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作出如下调整:
一、自2021年10月27日结算时起,动力煤期货2111、2112及22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40%,动力煤期货2204、2205、2206、2207、2208、2209及2210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0%。
二、自2021年11月1日结算时起,动力煤期货2202、2203、2204、2205、2206、2207、2208、2209及2210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30%。
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21年10月27日结算时起,动力煤期货2111、2112及22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48%,动力煤期货2204、2205、2206、2207、2208、2209及2210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8%;自2021年11月1日结算时起,动力煤期货2202、2203、2204、2205、2206、2207、2208、2209及2210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38%
具体执行标准请见我司官网-交易及市场日历-结算保证金提示及涨跌停板调整提示。
特此通知。
华泰期货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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