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EN 400 628 0888 软件下载

资产管理计划认/申赎业务办理流程

浏览:--次

2026-05-07 10:48:37

类型:

资管业务

作者:华泰期货有限公司

 资产委托人业务办理须知

1.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委托资产,但不保证产品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2.投资者在办理本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司该资产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管理合同和其他产品信息。

3.投资者提交的投资者资产管理计划交易业务申请的受理并不表明本公司对该业务申请的确认。

4.资产管理计划认/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应以资产管理计划成立后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5.投资者递交交易申请,即表明其已同意并接受我公司有关资产管理业务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在办理资产管理业务相关手续时,必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并承诺在投资者资料发生变更时,及时办理有关变更手续。如因资料不实或更改不及时而导致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开放期业务办理流程:

(一)认/申购流程

已完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评估且投资者适当性评估结果仍在有效期内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司官方自助渠道办理或线下办理认/申购资产管理计划,在进行购买环节,首次参与的投资者需完成《资产管理合同》及《风险揭示书》等文件的签署,在签署前应进行录音录像,专业投资者可豁免。交易申请提交后,投资者可通过线下方式将资金划转至资产管理计划募集账户。

已完成《资产管理合同》签署的投资者,在开放日继续追加认(申)购的,可线下提交《华泰期货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申请表》或通过公司官方自助渠道办理。

(二)赎回流程

投资者可赎回份额以管理人或其委托的资产管理计划注册登记机构提供的确认数据为准。投资者可全部或部分赎回资产管理计划份额,但应满足各资产管理计划单笔最低赎回份额数量、最低持有金(份)额和份额锁定期等要求的规定。如投资者申请赎回的份额超出可赎回份额、不满足最低赎回份额或赎回后不满足最低持有金(份)额的规定,注册登记机构可能对投资者的赎回申请作出赎回确认失败或强制赎回处理,具体以《资产管理合同》约定为准。

投资者可以通过公司官方自助渠道办理或线下提交《华泰期货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申请表》办理。赎回款项以原路退还的方式划转至投资者的结算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