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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 16:5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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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动态
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有关规定,按品种方式申请增加一般月份套期保值持仓额度的,自获批额度的次年起,客户应当在每年6月30日之前向交易所更新申请材料,逾期未更新的,相应套期保值持仓额度将失效。涉及品种包括: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玉米、豆油、棕榈油、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焦炭、焦煤、铁矿石、纤维板、胶合板、聚丙烯、玉米淀粉、乙二醇、粳米、苯乙烯和液化石油气。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按品种方式申请一般月份套期保值持仓额度的,获批额度自获批之日至申请之日下一年度6月30日之间的交易日生效。涉及品种包括:棉花、白糖、PTA、菜油、甲醇、玻璃、菜粕、硅铁、锰硅、纯碱和短纤。
为避免影响套期保值持仓额度使用,在2024年之前获批上述品种一般月份套期保值持仓额度,且需要在2024年6月30日之后继续使用该品种额度的客户,均须在2024年6月30日前重新申请并获批该品种套保额度。
未尽事宜及业务办理,请联系您的业务经理。
特此通知。
华泰期货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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