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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2 10:5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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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动态
尊敬的投资者:
接大商所发〔2023〕139号通知,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4月12日结算时起,对相关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做如下调整:
棕榈油、乙二醇、苯乙烯和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8%;豆粕、豆油、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7%;玉米淀粉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5%,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6%;其他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不变。对同时满足《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有关调整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规定的合约,其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按照规定数值中较大值执行。
根据交易所通知,我司对上述提及期货品种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包含投机和保值)作出如下调整:
自2023年4月12日收盘结算时起,玉米淀粉期货合约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豆粕、豆油、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期货合约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乙二醇、苯乙烯期货合约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棕榈油、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
具体执行标准请见我司官网-交易及市场日历-保证金提示及涨跌停板幅度提示。请您做好资金和持仓风险管理,关注账户信息,合规交易。如有疑问,请咨询我司各营业网点或致电4006280888。
特此通知。
华泰期货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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