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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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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6 16:26:15

类型:

业务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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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投资者:

接郑商函【2021】996号通知,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部分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自2021年12月8日结算时起,棉花期货22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自2021年12月13日结算时起,棉花期货22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0%。

二、自2021年12月8日结算时起,红枣期货2201、2203、2205、2207及22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8%。

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21年12月8日结算时起,棉花期货22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6%;红枣期货2201、2203、2205、2207及22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7%。自2021年12月13日结算时起,棉花期货22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31%。

具体执行标准请见我司官网-交易及市场日历-结算保证金提示及涨跌停板调整提示。

特此通知。


华泰期货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