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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9 15:54:42
类型:
业务动态
尊敬的投资者:
接郑商函【2021】866号通知,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部分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作如下调整:
自2021年11月3日结算时起,苹果期货2203、2204及22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
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21年11月3日结算时起,苹果期货2203、2204及22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5%。
具体执行标准请见我司官网-交易及市场日历-结算保证金提示及涨跌停板调整提示。
特此通知。
华泰期货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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