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EN 400 628 0888

关于调整聚乙烯、聚丙烯和聚氯乙烯等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

浏览:--次

2021-10-13 17:28:59

类型:

业务动态

作者:

尊敬的投资者:

接大商所发〔2021〕444号通知,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自10月15日(星期五)结算时起,将聚乙烯、聚丙烯和聚氯乙烯品种期货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由8%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和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7%不变。

经公司研究决定,自10月15日(星期五)结算时起,我司聚乙烯和聚氯乙烯品种期货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8%,套保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5%;聚丙烯品种期货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8%,套保交易保证金水平仍为15%。

经公司研究决定,自10月15日(星期五)结算时起,我司螺纹钢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8%;尿素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5%,其中尿素201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8%。

具体执行标准请见我司官网-交易及市场日历-结算保证金提示及涨跌停板调整提示。

特此通知。


华泰期货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