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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8 11:4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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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动态
尊敬的客户:
根据各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措施,现将我司2021年国庆节假期调整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的情况通知如下:
一、上海期货交易所:
(一)自2021年9月28日(星期二)起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
铜、锌、铅、纸浆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0%;
铝、镍、锡、螺纹钢、线材、不锈钢、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2%;
热轧卷板、燃料油、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3%;
白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4%;
(二)自2020年9月29日(星期三)起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黄金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
铜、锌、铅、纸浆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
铝、镍、锡、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不锈钢、燃料油、石油沥青、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
白银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1%;
(三)10月8日(星期五)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不锈钢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其他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二、大连商品交易所:
(一)自2021年9月28日(星期二)结算时起,大连商品交易所各品种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铁矿石品种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25%,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23%;
黄大豆2号和棕榈油品种期货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8%,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6%;
豆粕和豆油品种期货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7%,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5%;
玉米淀粉品种期货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5%,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3%;
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和乙二醇品种期货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20%,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8%;
液化石油气品种期货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21%,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9%;
焦煤和焦炭期货2110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29%,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9%;2111、2112、2201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29%,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8%;其余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24%,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8%;
苯乙烯品种期货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22%,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20%;
其他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二)自2021年9月29日(星期三)结算时起,大连商品交易所各品种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铁矿石品种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1%;
豆粕和豆油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
玉米淀粉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
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乙二醇和液化石油气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
其他品种的涨跌停板幅度维持不变。
(三)2021年10月8日(星期五)恢复交易后,自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所有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三、郑州商品交易所:
(一)自2021年9月28日(星期二)结算时起,郑州商品交易所各品种合约交易保证金调整如下:
玻璃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7%;
白糖和菜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8%;
纯碱、尿素、短纤、棉花、菜粕、棉纱、苹果和花生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9%;
动力煤、PTA和甲醇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20%;
红枣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21%;
硅铁和锰硅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23%;
油菜籽、普麦、强麦、早籼稻、粳稻和晚籼稻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二)自2021年9月29日(星期三)结算时起,郑州商品交易所各品种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PTA、甲醇、尿素、短纤、棉花、白糖、菜油、菜粕、棉纱、苹果和花生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8%;
普麦、强麦、早籼稻、粳稻和晚籼稻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7%;
硅铁和锰硅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10%;
红枣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9%。
(三)2021年10月8日(星期五)恢复交易后,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硅铁和锰硅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仍为23%,涨跌停板幅度仍为10%;甲醇期货2111、2112及2201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8%,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尿素期货2201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其他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四、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一)自2021年9月28日(星期二)起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国际铜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0%;
20号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2%;
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3%。
(二)自2021年9月29日(星期三)起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国际铜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
原油、低硫燃料油、20号胶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
(三)2021年10月8日(星期五)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上述所有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五、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各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涨跌停板幅度维持原标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各期权合约保证金调整系数维持原标准。
六、具体执行标准请见我司官网-交易及市场日历-结算保证金提示及涨跌停板调整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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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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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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