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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开展国债作为保证金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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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7 10:3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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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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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投资者:

接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上能发〔2021〕76号)通知,自2021年10月18日起,能源中心开展国债作为保证金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业务办理时间

以国债作为保证金的,客户应当在每个交易日14:00前提交交存或提取申请。

二、手续费

国债作为保证金的手续费率为年化0.05%,以每日结算后国债的折后金额为基数计费,按月收取。

特此通知。


华泰期货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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