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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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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2 15:00:00

类型:

业务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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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投资者:

接郑商函【2021】354号通知,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部分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作如下调整:

一、自2021年8月4日结算时起,红枣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8%,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尿素期货21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2%;玻璃期货2110、2111、2112、2201、2202、2203、2204及22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2%;动力煤期货2110、2111、2112及22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0%。

二、自2021年8月9日结算时起,尿素期货21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玻璃期货2110、2111、2112、2201、2202、2203、2204及22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

三、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21年8月4日结算时起,我司红枣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尿素期货21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9%;玻璃期货2110、2111、2112、2201、2202、2203、2204及22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9%;动力煤期货2110、2111、2112及22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6%。

四、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21年8月9日结算时起,我司尿素期货21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2%;玻璃期货2110、2111、2112、2201、2202、2203、2204及22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2%。

具体执行标准请见我司官网-交易及市场日历-结算保证金提示及涨跌停板调整提示。  

特此通知。


华泰期货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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