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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31 13:47:21
类型:
业务动态
尊敬的投资者:
接大连商品交易所(大商所发〔2020〕646号)通知,自2021年1月4日起,调整相关品种合约手续费标准,具体内容如下表所示。
表1:聚乙烯和聚氯乙烯品种合约手续费标准调整

表2:聚丙烯品种收费方式及手续费标准调整

我司将对上述期货合约交易手续费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公司手续费收取标准如下:

特此通知。投资者保障基金另外收取。聚丙烯收取方式调整成按手数,因此聚丙烯的手续费等同于聚乙烯的手续费。敬请关注账户信息,如有疑问,请咨询我司各营业网点或致电4006280888。
华泰期货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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