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各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措施,现将我司2020年劳动节假期调整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的情况通知如下:
一、上海期货交易所:
(一)若2020年4月28日(星期二)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上海期货交易所各品种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黄金、纸浆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8%;
螺纹钢、热轧卷板、不锈钢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0%;
铜、铝、锌、铅、白银、镍、锡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2%;
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4%;
燃料油、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8%;
线材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维持不变。
(二)若2020年4月29日(星期三)未出现单边市,下一交易日起上海期货交易所各品种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黄金、纸浆品种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
线材、螺纹钢、热轧卷板、不锈钢品种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
铜、铝、锌、铅、镍、锡、白银品种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
天然橡胶品种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1%;
燃料油、石油沥青品种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4%。
(三)2020年5月6日(星期三)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除燃料油、石油沥青期货品种外,上述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燃料油、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5%,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3%。
二、大连商品交易所:
(一)自2020年4月28日(星期二)结算时起,大连商品交易所各品种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聚氯乙烯期货合约的投机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套保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6%;
铁矿石、焦炭、焦煤、豆油、棕榈油期货合约的投机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9%,套保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8%;
聚乙烯期货合约的投机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0%,套保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8%;
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的投机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0%,套保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9%;
苯乙烯期货合约的投机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1%,套保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0%;
胶合板期货合约的投机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60%,套保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60%;
其他品种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二)自2020年4月29日(星期三)结算时起,大连商品交易所各品种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铁矿石、焦煤、焦炭和聚氯乙烯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
聚乙烯、豆油和棕榈油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
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
苯乙烯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1%;
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玉米、玉米淀粉、粳米、鸡蛋、聚丙烯、乙二醇和纤维板、胶合板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维持不变。
(三)2020年5月6日(星期三)恢复交易后,自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期货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大连商品交易所各品种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聚氯乙烯期货合约的投机交易保证金比例仍为劳动节中标准,为17%,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比例仍为劳动节中标准,为16%;
聚乙烯期货合约的投机交易保证金比例仍为劳动节中标准,为20%,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比例仍为劳动节中标准,为18%;
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的投机交易保证金比例仍为劳动节中标准,为20%,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比例仍为劳动节中标准,为19%;
苯乙烯期货合约的投机交易保证金比例仍为劳动节中标准,为21%,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比例仍为劳动节中标准,为20%;
胶合板期货合约的投机交易保证金比例仍为劳动节中标准,为60%,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比例仍为劳动节中标准,为60%;
豆油、棕榈油、铁矿石、焦炭、焦煤期货合约的投机交易保证金比例和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节前标准。
2020年5月6日(星期三)恢复交易后,自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期货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大连商品交易所各品种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豆油和棕榈油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节前标准,为7%;
铁矿石、焦煤、焦炭和聚氯乙烯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仍为劳动节中标准,为8%;
聚乙烯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仍为劳动节中标准,为9%;
液化石油气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仍为劳动节中标准,为10%;
苯乙烯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仍为劳动节中标准,为11%。
三、郑州商品交易所:
(一)自2020年4月28日(星期二)结算时起,郑州商品交易所各品种合约交易保证金调整如下:
菜籽油、玻璃、尿素、纯碱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
白糖、菜籽粕、动力煤、红枣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
棉花、PTA、甲醇、硅铁、锰硅、苹果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9%;
其他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二)自2020年4月29日(星期三)结算时起,郑州商品交易所各品种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白糖、红枣、菜粕、菜油、强麦、普麦、早籼稻、晚籼稻、粳稻、动力煤、玻璃、纯碱和尿素品种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
棉花、棉纱、苹果、PTA、甲醇、硅铁和锰硅品种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
其他品种涨跌停板幅度维持不变。
(三)2020年5月6日(星期三)恢复交易后,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普麦、早籼稻、晚籼稻和粳稻品种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5%,PTA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7%,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7%,其他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四、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一)若2020年4月28日(星期二)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各品种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8%;
20号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4%;
(二)2020年4月29日(星期三)结算时起,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原油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14%;20号胶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1%。
(三)2020年5月6日(星期三)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25%,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13%;20号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节前水平。
五、具体执行标准请见我司官网-交易及市场日历-结算保证金提示及涨跌停板调整提示。
六、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各期权合约保证金调整系数和涨跌停板幅度维持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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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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