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接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上能发[2019]106号】通知,自2019年11月27日(周三)结算时起,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0%调整为7%,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停幅度由8%调整为6%。
经研究决定,自2019年11月27日(周三)结算时起,我司原油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3%。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规则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华泰期货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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