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接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上能发〔2018〕67号】通知,自2018年11月28日(周三)结算时起,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7%调整为10%,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停板幅度由5%调整为8%。
经研究决定,自2018年11月28日(周三)结算时起,我司将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特此通知。
华泰期货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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