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
2018-11-19 10:00:56
类型:
业务动态
尊敬的投资者:
接郑商所(郑商发〔2018〕194号)通知,中国证监会已批准郑州商品交易所PTA期货实施引入境外交易者业务。现将境外交易者参与PTA期货交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时间
自北京时间2018年11月30日09:00起。
二、交易合约
TA1905、TA1906、TA1907、TA1908、TA1909、TA1910、TA1911及以后挂牌合约。
三、外汇资金的使用
境外经纪机构和境外交易者可以使用外汇资金作为保证金。目前郑商所规定可用于作为保证金的外汇币种为美元,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当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作为其市值核定的基准价,折扣比率为0.95。
当日闭市前外汇资金的市值先按照前一交易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当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核算。当日结算时再按照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当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重新确定其市值核定的基准价并调整折算后的金额。
特此通知。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有变更请参考最新通知)
华泰期货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9日
华泰期货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opyright©2016-2025 Huatai Futures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已支持IPv6)
[备案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05081726号 ] 华泰期货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8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