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EN 400 628 0888

关于调整临近交割月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浏览:--次

2018-10-23 11:26:02

类型:

业务动态

作者:

文章来源:--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各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的规定,交易所将根据期货合约上市运行的不同阶段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经研究决定,我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结算时起,将上海期货交易所1811合约、郑州商品交易所1811合约、大连商品交易所181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按交割月交易保证金标准进行调整;将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1812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按交割月前一月交易保证金标准进行调整。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各期货品种的每日交易保证金比例,可参见我司网站--“客户服务”--“交易日历”。

相关链接:http://www.htfc.com/main/khfw/kf_jyrl/index.shtml。

或请关注华泰期货微信服务号(华泰期货有限公司):“华泰资讯”--“交易提示”;

华泰期货微信订阅号(华泰期货):“交易资讯”--“交易提示”。

如有疑问,请咨询我司各营业网点或致电4006280888。

特此通知。

华泰期货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3日


点赞:--(点赞能促进研究员出更好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