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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大商所相关品种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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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21 09:4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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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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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投资者:

接大连商品交易所(大商所发〔2018〕321号)通知,自2018年8月22日交易时(即8月21日夜盘交易小节时)起:

1. 豆油、棕榈油期货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由2.5元/手调整为1.25元/手。

2. 玉米淀粉期货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由1.5元/手调整为0.75元/手。

3. 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期货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由2元/手调整为1元/手。

4. 聚丙烯期货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0.6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0.3。

5. 铁矿石期货1、5、9月份合约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1.2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0.6。

6. 豆粕期货1、5、9月份合约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由1.5元/手调整为0.75元/手,非1、5、9月份合约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由0.2元/手调整为0.1元/手。

7. 豆粕期货期权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由1元/手调整为0.5元/手。

我司对上述期货合约交易手续费将进行相应调整。 敬请关注账户信息,如有疑问,请咨询我司各营业网点或致电4006280888。

特此通知。


华泰期货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