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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31 11:17:41
类型:
业务动态
尊敬的投资者:
接大连商品交易所【大商所发〔2017〕231号】通知,自2017年8月1日交易时(即7月31日晚夜盘交易小节时)起,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炭、焦煤品种的1、5、9月份合约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3.6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1.8。我司对焦炭(J)、焦煤(JM)1、5、9月份合约日内交易手续费统一调整交易所调整幅度。
敬请关注账户信息,如有疑问,请咨询我司各营业网点或致电4006280888。
特此通知。
华泰期货有限公司
2017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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