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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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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3 15:15:40

类型:

业务动态

作者:

尊敬的客户:

接上海期货交易所通知,对以下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如下:

1. 铝、铅、锡:

自2016年11月24日收盘结算时起,铝、铅、锡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由8%调整为9%,我司交易保证金标准由13%调整为14%。

2. 铜、锌、镍、螺纹钢、热轧卷板、天然橡胶和石油沥青:

自2016年11月24日收盘结算时起,铜、锌、镍、螺纹钢、热轧卷板、天然橡胶和石油沥青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由8%调整为9%,我司交易保证金标准由14%调整为15%。

接上海期货交易所通知,对以下品种涨跌停板标准调整如下:

自2016年11月24日结算后下一交易日起,对铝、铅、锡、铜、锌、镍、螺纹钢、热轧卷板、天然橡胶和石油沥青品种涨跌幅度限制由6%调整为7%。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华泰期货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风险提示:期货及衍生品交易具有杠杆性、波动性和专业性,可能产生较大损失。官网相关内容仅用于业务介绍、客户服务和投资者教育,不构成收益承诺或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充分了解交易规则和风险,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