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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2 10:00:38
类型:
业务动态
尊敬的客户:
接大连商品交易所【大商所发〔2016〕110号】通知,自2016年4月25日交易时起(即本周五晚上21:00点夜盘起)停止适用《<大连商品交易所异常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有关监管标准及处理程序》有关“由于套利交易所产生的自成交行为、频繁报撤单行为、大额报撤单行为不作为异常交易行为”的规定。
特此通知。
华泰期货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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