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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28 13:5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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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动态
尊敬的客户:
您好!鉴于目前各期货品种波动幅度的变化,经研究决定,我司将在2015年7月29日结算时起调整部分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标准。
上海期货交易所铝(Al)、铅(Pb)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由8%调整至10%;线材(Wr)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由10%调整至11%;燃料油(Fu)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由11%调整至13%;锡(Sn)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由9%调整至10% 。
大连商品交易所玉米(c)、玉米淀粉(cs)、黄豆一(a)、黄豆二(b)、豆粕(m)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由8%调整至9%;豆油(y)、棕榈油(p)、聚乙烯(l)、铁矿石(i)、焦煤(jm)、焦炭(j)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由9%调整至10% ;PVC(v)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由8%调整至10% 。
郑州商品交易所PTA(TA)、甲醇(MA)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由9%调整至10% ;菜籽油(OI)、强麦(WH)、早籼稻(RI)、晚籼稻(LR)、普麦(PM)、菜籽粕(RM)、油菜籽(RS)、粳稻(JR)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由8%调整至9% 。
特此通知。
华泰期货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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