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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31 14:57:41
类型:
业务动态
尊敬的客户:
您好!
根据各期货交易所假期风险控制措施,现将我司2015年清明假期调整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的情况通知如下:
一、大连商品交易所
(一)自2015年4月2日(星期四)结算时起棕榈油和铁矿石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2%,其他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二)自2015年4月3日起棕榈油和铁矿石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6%,其他品种涨跌停板幅度维持不变;
(三)2015年4月7日(星期二)恢复交易后,自在棕榈油和铁矿石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将上述两个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至4%和9%。
二、临近交割月合约在交易所收取标准基础上保持上浮比例。
三、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维持原标准。
特此通知。
华泰长城期货有限公司
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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