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
2015-03-11 10:45:04
类型:
业务动态
尊敬的客户:
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通知,自2015年3月16日结算时起,5年期国债期货所有挂牌合约的最小变动价位调整为0.005元。依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第四十一条,在3月17日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交易中,若使用上一交易日收盘价作为前一成交价(cp)时,按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最小变动价位0.005元取值后作为前一成交价确定第一笔成交价。
5年期国债期货新上市合约自2015年3月16日起交易所保证金标准为合约价值的1.2%;交割月份前一个月下旬的前一交易日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1.5%,交割月份第一个交易日的前一交易日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2%。已上市合约的交易保证金仍按交易所于2014年10月31日发布的《关于调整5年期国债期货交易保证金的通知》规定的标准执行。公司保证金收取标准为交易所基础上加1%。
特此通知。
华泰长城期货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1日下一篇:
关于1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上市交易的通知华泰期货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opyright©2016-2025 Huatai Futures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已支持IPv6)
[备案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05081726号 ] 华泰期货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8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