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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03 11:3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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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动态
尊敬的客户: 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通知,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将做以下细则的修改; 1、最小变动价位由0.002元调整为0.005元; 2、可交割券范围由“合约到期月份首日剩余期限为4-7年的记账式附息国债”调整为“合约到期月份首日剩余期限为4-5.25年的记账式附息国债”; 3、交易所最低交易保证金由1.5%调整为1%;交割月份前一个月下旬的前一交易日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标准为合约价值的1.5%;交割月份第一个交易日的前一交易日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标准为合约价值的2%,公司保证金收取标准为交易所基础上加1%; 4、涨跌停板幅度由±1.5%调整为±1.2%; 5、进入交割月份后至最后交易日之前的交割模式由买卖双方举手交割调整为卖方举手交割模式; 6、取消最小交割数量为10手的交割门槛。 以上第1条细则自2015年3月16日结算时起执行,第2、3、4条细则适用于新上市合约TF1512起执行,第5、6条细则自2015年7月1日起实施。 详情请查阅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网站相关通知http://www.cffex.com.cn/tzgg/jysgg/201502/t20150227_18684.html 特此通知! 华泰长城期货有限公司 201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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