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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15 15:40:38
类型:
业务动态
尊敬的客户:
接大连商品交易所通知,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经研究决定,2015年1月19日结算时起,交易所对胶合板和纤维板品种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调整至20%,涨跌停板幅度维持5%不变,公司保证金收取标准调整至25%。
特此通知。
华泰长城期货有限公司
201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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