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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26 15:29:54
类型:
业务动态
尊敬的客户:
您好!
根据各期货交易所2015年元旦假期风险控制措施相关规定,现将我司假期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情况通知如下:
一、上海期货交易所
(一)自2014年12月30日结算时起,上海期货交易所部分品种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如下:
热轧卷板、螺纹钢由9%调整为11%;石油沥青由9%调整为12%;白银、天胶由12%调整为14%;其他品种维持原有水平。
(二)2014年12月31日,上海期货交易所部分品种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石油沥青由4%调整为5%;天胶、白银由5%调整为6%;其他品种维持原有水平。
(三)2015年1月5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结算时起,上述品种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如下:
热轧卷板、螺纹钢调整为10%;石油沥青调整为11%;天胶、白银调整为13%;其他品种维持原有水平。
(四)2015年1月5日未出现单边市,下一交易日起,上海期货交易所部分品种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如下:
石油沥青5%;天胶、白银为6%;其他品种维持原有水平。
二、大连商品交易所
(一)自2014年12月30日结算时起,大连商品交易所部分品种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如下:
PVC由8%调整为14%;聚乙烯、聚丙烯由9%调整为14%;其他品种维持原有水平。
(二)2014年12月31日,大连商品交易所部分品种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聚乙烯、PVC、聚丙烯由4%调整为7%;其他品种维持原有水平。
(三)2015年1月5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结算时起,上述品种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原有水平。
(四)2015年1月5日未出现单边市,下一交易日起,大连商品交易所上述品种合约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三、郑州商品交易所
(一)自2014年12月30日结算时起,郑州商品交易所各品种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如下:
菜籽油OI、强麦WH、早籼稻RI、晚籼稻LR、普麦PM、菜籽粕RM、油菜籽、粳稻由8%调整为12%;棉花、甲醇MA、动力煤、硅铁、锰硅由9%调整为12%;PTA、白糖、玻璃、甲醇ME由10%调整为12%。
(二)2014年12月31日,郑州商品交易所各品种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由4%调整为5%。
(三)2015年1月5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结算时起,郑州商品交易所上述品种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原有水平。
(四)2015年1月5日未出现单边市,下一交易日起,郑州商品交易所上述品种合约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4%.
四、临近交割月合约在交易所收取标准基础上保持上浮比例。
五、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维持原标准。
特此通知。(详情请关注我司网站 “交易提示”)
华泰长城期货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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