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仅小岗村像我这样种30多亩地的家庭还有几家,我家还能种更多,我正找其他村子,看能不能再包一点,就我们县,全县多数耕地都可以由专业户来种。”1月13日,在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自称种粮“小户”的42岁李中山骑着摩托车给同村姨姐家送水果。在他看来,现在农村人口减少,真正种地的人就是像他这样的种地能手和种地大户。“这样对国家、对个人都有好处。”
“你种地多,有肉吃;我们种地少,同样也有饭吃。”见其李中山“刹不住”,他姨姐韩红霞插话说,她家10亩多地,有7亩被村里征作宅基地,余下3亩左右自家种。“地少了,但可以保证口粮,6口人,只有我和老伴及孙女常住,孙女上幼儿园,就和老伴一块儿到村里干点小活,一天挣60块钱,里外不耽误。”
记者调查发现,李中山和韩彩霞在安徽农村很有代表性。安徽农业经营日益走向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在家庭经营的基础上,农业经营体系创新如火如荼。
中、小“大户”成为种粮主体
李中山告诉记者,他流入的土地一亩850元/年。而韩彩霞告诉记者,抛掉各项成本,她家一亩地一年两季年景好的情况净收入不过1000元。“不租出去,一是年纪大了,去不了外地打工也不能进城生活,并且在附近有零工可打。二是,一旦打不到工,还有一点地,吃的粮食够了,心里安心,多收一点少收一点不重要。”
记者调查发现,韩彩霞们不在少数,她们一个共同特征是:45岁以上,因为年龄较大,种的是能够省时省力的大田作物,且多由孩子们在农忙时期返乡帮助耕种。当地二三产业发展水平不高,距离县城较远,因乡镇企业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企业经常发生停工甚至倒闭,所以他们在理智与感情上选择保有土地,不愿意流转,认为拥有土地比较安心,土地对于他们,最重要的功能是提供生活基本口粮,能否增加收入并不重要。
“近年来,国家对土地承包政策进行了一系列巩固和调整,土地流转越来越规范,加之国家惠农政策不断加大,农民种粮积极性提高,部分农民有惜租心理,虽然租金也逐年增加,但如想一定规模化流转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和物力,而分散经营不利于机械化操作,这是制约种粮大户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安徽省农委副主任刘永春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专访时说。
安徽庐江县农委副主任邓本宜接受采访时说,从庐江实际看,少数种粮大户想扩大规模,却受资金困扰,目前金融信贷政策难以满足种粮大户的需求,缺乏融资渠道,部分大户因缺乏资金,难以提升装备水平和扩大生产规模,致使生产水平徘徊不前,发展不快。此外,农田水利处于长年失修状况,给种粮大户在生产上带来很多不便,不利于规模扩张。“农业基础设施不完善影响农业机械化生产,是阻碍规模种粮的另一重要因素,比如庐江县南部,丘陵和山区,想大规模耕种都不可能。”
刘永春告诉记者,目前安徽规模经营主要实现路径有六种。一是龙头企业带动型,这种模式适用于种植业和养殖业,适合在农业产业化发展较好的地区推广。二是政府推动型,这种模式适合在经济发达地区采用。三是种养大户或农场经营型,适合的地区属于农户分散经营、效益比较低,且能通过规模化和现代农业技术、设施的使用能大大拓展经营效益。四是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动型。五是龙头企业与农户合作型,适宜于那些有较高抗风险能力的企业牵头、当地农户有较好的养殖传统和规模的地区推广。六是农民专业合作社。
“不管哪种形式,企业和合作社自己种地不多,种田主体是以家庭为主的种粮大户,并且中、小大户为主,这一格局将会长期存在。”安徽省农委副巡视员胡桂芳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庐江县实际印证了胡桂芳的说法。“2012年,全县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1820户,规模在50—99亩的大户有1350户,规模在100—299的大户有324户,规模在300—499的大户有34户,规模在500—999的大户有21户,规模在1000—1999的大户有34户,规模在2000—4999的大户有55户,规模在5000—9999的大户有2户。”邓本宜说,虽然全国没有明确规定种粮大户、中户、小户种田规模,但基本上是,100亩以下是小户,1000亩与100亩之间为中户,1000亩以上为大户,庐江县目前中、小“大户”是流转种田最大主体,他们流转形式多以代耕代种为主。
不要盲目追求规模
阜阳市颖泉区葛浩新是安徽有名的种田高手。技术上,他本人曾是阜阳市农科所一名技术人员;种田规模上,他流转了12860亩土地。2012年秋收之前记者采访了他,当时他正为玉米的机收还是人工收而煩恼。“最后我采取一半机收一半人工收,最后比较发现,两种方式收割成本相差不是很大,但玉米收割机机型较大,收割后地被压板了,种地最忌讳这个。现在回过头来看,机器化并非是精细化。”葛浩新说,将农业规模经营理解为土地的大规模经营,这是一个认识误区。
“规模越大越需要雇更多的人,农业无法像工业那样量化,劳动成果又难以计量监督,被雇佣农民偷懒怠工的现象大量存在,如果监督激励机制不到位,规模越大效益反而下降。”葛浩新说,“比如夏季大豆生长时,不能用除草剂,雇人除草,连根拔掉是除草,从中割断也是除草,两种方式结果完全不同,但对被雇的人来说,当然更愿意割草。”
“在我县南部山区,就出现了亩均收入与流转后耕地面积呈负相关的情况,主要因为当地是丘陵山区,农作物以经济果林为主,由于山区地势崎岖,转入土地难以成片,加大了管理难度。同时,果树产量与田间管理密切相关,日常照管需要大量劳动力,土地面积越大,管理难度也越大,甚至有可能耽误农时。”邓本宜说。
“从精耕细作角度来说,家庭是最好的经营形式。”胡桂芳说,土地规模化只是规模化生产环节之一,农业生产的产前、产后和产中等重要环节的规模化也称作规模化经营,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核心是实现各种生产要素的协同效应,所以不能盲目追求规模,有规模不等于有效率,规模经营也并不一定产生规模经济。如果缺乏必要的自然、经济、社会和技术基础,一味追求规模很有可能使农业生产的成本超过收益。
“中间环节的规模经营是我们的培养重点,我县的白湖植保技术服务专业合作社,我们测算过,每亩水稻农户自己防治需要成本100元左右,通过合作社统防统治每亩成本为70—80元,亩节约成本20—30元。合作社统一防治效果普遍提高,覆盖率达95%以上,比农民自行防治提高6%—18%;有效率在85%以上,比农民自行防治提高6%—25%。此外,与传统一家一户防治相比,植保队集中防治一季稻或双季稻虫害平均只需6次,农民自行防治则需8—9次,平均减少2—3次的用药。”邓本宜说,在防治中,可根据病虫害发生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用药,可有效控制高毒、高残留以及剧毒农药应用,从而减少一家一户防治用药的杂乱现象,大大降低了农药残留和农业环境污染。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家庭经营+合作组织+社会化服务”正成为重要形式,围绕这些主体,在安徽,如何创新社会化服务新机制成为地方政府着力点。
“2010年8月,宿州市桥区被农业部批准为第一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2011年11月,宿州市被农业部批准为第一批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现在我们就干两件事,一方面着力培养新型经营主体,提高农业集约化水平,扶持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另一方面,要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机制,为农民提供全方位、低成本、便利、高效的生产经营服务。”安徽宿州市委书记李宏鸣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说。
日前刚刚出台的安徽“一号文件”规定,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从市场准入、税费减免、资金支持、人才引进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经营性组织参与良种示范、农机作业、沼气维护、统防统治、产品营销、农资配送等服务。支持引导农民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经纪人、涉农企业等参与公益性服务。建设乡村综合服务中心和农技专家大院,实施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
“农业不同其他产业,没有补贴做不好,有了补贴也不一定做好。”邓本宜说,以运作较为成功的白湖植保技术服务专业合作社为例,由于防治队员大部分是本地农民,整体文化程度不高,普遍缺乏防治病虫害的专业知识,防治时主要依靠县植保部门提供的病虫害情报及防治方法来操作,常规防治照本宣科,效果难以得到提高,尤其在遇到一些区域性病虫害时解决乏力。其次,合作社收取农户每亩统防统治的费用是20元,但只能低水平维持机手工资发放,导致机手积极性不高。若费用收取过高,农户又不满意。此外,由于全县耕地经营还是以一家一户为主,分散经营,涉及户多,受小农意识及经济条件等主客观等因素制约,部分农民对植保统防统治的接受还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种植结构难以统一,防治田块也难以集中,零散田块既增加了机手工作量,又增加了防治难度。
虽然统防统治是现代农业必须要克服的一大难题,但由于当前植保专业防治大多还处于摸索阶段,没有成型的模式可遵循,尤其在成本核算和防治率上没有具体的指标可参照,大部分还停留在感官上,造成很多隐患,一旦发生纠纷,往往双方利益都受损。
“这种社会服务环节规模化,需要政府扶持和补贴,补对、补好还要补到位。”邓本宜说,比如植保专业化防治是社会组织难办好、单个农民办不了的事,必须建立一支稳定和素质较高的专业植保防治技术队伍,在关键时期能够起到保障国家粮食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作用。“对这类社会化服务组织,在今后一个时期,应建立以公益性为主体、其他服务组织共同参与的体系。”
转自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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