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温州中院”)昨日宣布,为服务和保障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温州全面设立市、县、乡三级的金融审判庭。
自今年5月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设立全省第一家金融审判庭后,截至昨天,温州中院及其他10个基层法院,均已获核准设立金融审判庭。一些具备条件的法庭也设立了金融审判合议庭。
与此同时,在民间借贷、金融借款激增下,温州中院继出台金融综合改革30条司法保障意见之后,昨天还发布了《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以此统一民间借贷案件裁判尺度、平等保护借贷双方的利益。
出台审理指导意见
民间借贷、金融借款案件持续高发,令去年发生的温州民间借贷危机、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原形毕露”。
温州中院副院长陈有为说,自去年下半年温州民间金融出现局部风波以来,全市法院受理的民间借贷案件数量一直保持高位运行态势,“民间借贷总标的额持续扩大、最大标的额案件纪录不断被刷新。”
据温州中院统计,今年前7个月,温州全市法院共受理民间借贷案件12035件,是2010年全年的1.46倍;诉讼标的81.88亿元,是2011年全年的1.52倍;收案数与2011年全年12052件几乎持平,是2010年全年的2.36倍。
为统一民间借贷案件裁判尺度,平等保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温州中院制定了《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对非金融企业特定情形下的集资行为及企业间借贷行为的效力予以确认。
如对非金融企业之间为生产经营所需,向其他企业借款且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在《意见》中对该种资金调配行为的有效性予以认定;为保护债权人利益,兼顾夫妻中非举债方的利益,夫妻共同债务有了更为细化的认定;在民间借贷利息的认定上,若借款人已经支付的利息超过4倍利率标准的,超出部分冲抵借款本金等。
设三级金融审判庭
据温州中院统计,今年4月18日~7月31日,温州全市法院共受理金融借款案件1616件,诉讼标的59.94亿元,审结750件,结案标的16.07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94.15%、459.69%、114.29%和499.63%。
与此呼应的是,温州银行业不良贷款率,已经12个月持续上升。据温州银监分局统计,截至今年6月末,温州市银行业本外币不良贷款余额181.4亿元,比年初增加94.47亿元;不良贷款率为2.69%,然而去年6月末,温州银行业不良率仅为0.37%。
陈有为说,自5月25日鹿城法院设立全省第一家金融审判庭后,到目前为止,温州中院及其他10个基层法院均已获编委核准设立金融审判庭,一些具备条件的人民法庭也设立了金融审判合议庭,覆盖市、县、乡三级的金融审判大格局已基本形成。
陈有为表示,今后温州涉金融机构和金融类案件,将集中到金融审判庭或金融审判专项合议庭管辖,实行简案快审、专案专审、难案精审,促进金融审判专业化、集约化。除审判工作外,各法院还结合执行工作实际纷纷成立涉金融案件执行工作室或执行工作组,专门负责金融案件执行工作。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负责人表示,该金融庭在运作上也遇到不少困难和挑战,如:刑民交叉问题,债务人躲避送达造成送达困难、公告案件比例居高不下造成案件审理周期较长,恐慌性诉讼保全造成对司法力量的严重短缺等。
转自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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