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太和县的“乌龙奖励”政策让舆论哗然,事件缘起是2009年太和县政府发文,提出财政奖励投资新建高级酒店项目,其中建五星级酒店最高奖励2000万元,建四星级酒店最高奖励1500万元。其后,当地企业响应政府号召投资近1亿元建设一家酒店,并于去年底获批“四星级”,这家企业遂向政府提出申请,要求兑现奖励政策。于是,太和县政府在今年6月5日同意给予1500万元奖励。
事件被报道后遭到质疑声一片,太和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日前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又表示,根据民意反馈和慎重研究,决定立即废止相关文件,停止一切奖励。但这样并没有让质疑终止,因为政府“言而无信”,新一波的舆论压力随之而来,申请奖励的企业也很“受伤”。
“地方政府的随意操作,让本就脆弱的政府公信力遭受严重损害。”公共预算专家周梅燕告诉《第一财经日报》,首先这种奖励政策本身就有问题,有些政府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搞混了与企业的关系;其次是财政收入的监管存在漏洞,大量预算外收入没有被监督,所以政府才会出现随意花钱的现象。
本报记者整理资料发现,这样的政府重奖并不鲜见,最多的行为就是与招商引资挂钩。太和县政府也承认,只有现金奖励“才能激活民资,给投资者信心,带动服务业整体水平提高”。与安徽太和类似的还有福建晋江等地,该市政府今年5月出台《关于进一步扶持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也规定酒店获评五星级,将给予200万元的奖励。
除了酒店“上星”有奖,企业上市也有奖。去年9月鄂尔多斯市出台《关于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指导意见》,对上市成功的企业予以1000万元奖励,此举引起激烈争议。今年初,安徽合肥包河区也有政府给成功上市企业重奖百万的政策在酝酿。周梅燕曾给不少地方政府做过预算指导工作,她注意到确有不少地方政府会有“税收返还”或者“企业奖励”等方式把财政收入划给了企业。
广州最近出台政策,对于首次被评定为世界企业500强的企业,给予2000万元奖励。今年4月,湖南宜章县曾召开经济工作表彰大会,进一步激励各行各业经营业主依法诚信纳税,拿出633万元,奖励2011年度重点企业纳税大户。而在本报记者参加的众多地方政府招商会上,“税收返还”和“土地优惠”、“劳动力便宜”等都作为地方招商的重要“卖点”。
“诚信纳税本就是法律义务,连这都需要奖励?当然,这背后政府有其苦衷。”周梅燕认为招商引资以及追求政绩的压力让一些政府官员“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安徽太和县按原计划最多可以奖励6家酒店,共需7500万元。这笔开支其实并不小,而这样的奖励也不是“税收返还”的模式,因为现在酒店还不可能一下子盈利并缴税超过千万元。
这届太和县政府并没有将1500万元奖励列入今年的预算报告支出项目。当初的奖励文件也只是县政府的意见,没有通过人大正式审议,更缺乏公众的参与。周梅燕分析说:“最后可能动用预算外资金来奖励,而正是这一块,屡屡被曝出不规范的状况,这些名目繁多的奖励背后难保没有猫腻。”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蒋洪多次表示,现行《预算法》的一个重大缺陷就是,大量政府收支游离于预算之外,预算不能全面、准确地反映政府财政资金的运行情况,脱离了人大审批和监督,出现了很多不规范的问题。他和周梅燕都坚决支持将预算外收入(通常是卖地收入)纳入预算监管。
值得庆幸的是,上述专家的提议在《预算法》修正案草案第五条中有所体现:“各级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而本报记者采访过的多位专家也相信,只有将全部收入纳入预算管理,接受人大和公众监督,这种财政资金使用的随意性才能被遏制住。
转自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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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本文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