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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要闻 京津沪金融办扩权地方金融办改革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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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01 05:16:00

类型:

国内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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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金融办的扩权,背后似乎都有“金融中心”之争的影子,无论争的是“国际金融中心”还是“区域金融中心”,京津沪总是位于漩涡的中心
    北京在地方金融监管改革方面走在了前列。2009年3月30日,北京市金融办在全国率先升格为金融局,如此高规格的设置凸显了金融在决策层心中的分量。金融局自此成为政府组成部门,不再仅仅是议事协调机构。这也是北京机构改革中惟一新成立的单位。
    2009年9月19日下发的《北京市金融工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中,首次提出了加强金融稳定职责,并且增加了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业的审批和日常监管权等金融监管职责。北京金融局下设银行服务处、证券期货服务处、保险与非银行服务处、金融市场处、金融稳定处等10个处室。
    全国省级金融办联席会议中心执行副主任兼秘书长何世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就指出,北京市金融工作局的挂牌,更为关键的是,它将开启构建中国金融新秩序的大幕。
    金融盛宴之下,各地也按捺不住心中的激情。
    据了解,当时,除北京外,其他省市金融办正在试图寻求更大的工作空间。此后,各地掀起了金融办改革的浪潮。
    以广州金融办为例,2009年8月2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获得广东省政府的批复。虽然从“金融服务办公室”到“金融工作办公室”,仅仅两字之差,但是意义重大。从隶属关系来看,金融办不再挂靠省府办公厅,而是直属省政府,不仅编制增加了一倍,而且增强了金融监管的职能。
    京津对金融中心的争夺一刻都没有放松。享受国家政策优势,一直以打造北方金融中心为雄图的天津,自然不会放慢自身金融办的建设。
    2009年3月底,天津市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经天津市委、市政府批准设立,并入了原天津上市办的职能。下设综合协调处、银行保险处、直接融资处、创新服务处四个处。尽管下设机构主要职能中已经涉及金融监管、金融稳定等,但与广东等省不一样的是,天津仍然称为“金融服务办公室”而非“金融工作办公室”,其金融监管职能相对弱化。
    但毋庸置疑的是,天津金融办是天津打造北方金融中心的重要推手,在金融创新上往往都有大手笔。
    2009年10月,天津编制上报的《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金融创新专项方案》获得批复,在投融资体制、综合经营、整合及新设金融机构、外汇管理、设立柜台交易市场的前期准备、改善金融发展环境六方面进行改革试点。
    而惟一被国务院从国家层面确认为国际金融中心的上海,其金融办的扩权更引人关注。
    2009年,在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过程中,上海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金融国资和市属金融企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这开始了上海金融办的权力扩张之路,而扩权后的金融办实际上成为了地方性的金融国资委。
    据了解,在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措施中,有超过1/3的项目都是金融办牵头在做。而现任金融办主任方星海上任后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10月29日到30日,由全国省级金融办联席会议中心主办、中国金融网承办的第三届全国省级金融办主任联席会议和全国金融办发展论坛将在北京召开,其间,地方金融办的职能和定位问题将由与会嘉宾进行深入探讨,对地方金融办的未来发展将产生巨大影响。 转自国际金融报 (009) www.99qh.com 08/31<本文结束>